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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运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06年度“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是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第一年,将以“商业长征”的形式,组成由媒体记者、社会志愿者、企业和消费者参加的“行万里”车队,开展“五线”连“两头”的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五线”即东部开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开发品牌行、东北振兴品牌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头”即“品牌万里行”启征仪式和“品牌中国盛典”年度颁奖晚会。现就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品牌万里行”志愿者先锋团,以商业长征的形式,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百姓欢迎的宣传推广活动,搭建宣传普及品牌知识、展示自主品牌形象、倡导自主品牌消费的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
  为配合“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宣传与保护相结合、规范与创新相结合、中央媒体宣传与地方媒体宣传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突出经济和文化特色,结合会展、节庆等重大活动,创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各地在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时,要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同时兼顾做好侵权受理举报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

  二、宣传推广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启征仪式。“品牌万里行”活动启动暨“品牌中国行”出征仪式,定于6月上旬在中华世纪坛举行。届时商务部、中宣部等部门领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部分自主知名品牌企业负责人、品牌中国行宣传推广活动志愿者先锋团全体成员、新闻记者参加。
  仪式内容包括:“鼓舞中国”开场舞,明星唱响“万里行”主题歌,品牌万里行LOGO展示,品牌万里行记者团、车队亮相,品牌万里行志愿团宣誓,商务部、中宣部领导讲话,部领导为万里行车队授旗仪式等环节。活动的牵头实施单位为市场运行司。
  (二)“行万里”活动。分国内“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部分五条线路,自启征仪式开始,至12月初结束。
  国内“行”站点分固定活动站点城市、采访城市和途经城市。以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为主要活动站点。四条线分别由外贸司、市场建设司、商业改革司、产业司牵头组织实施。
  有关具体路线时间表另行通知。
  中国品牌海外行以英国、美国、德国、香港为主要站点,通过举办经验交流研讨会、参加或举办专业展览、展示等活动,重点宣传自主品牌进军国际市场特别是终端市场的成功案例。由外贸司牵头组织实施。
  (三) 品牌中国盛典。初步定于12月初在北京举办。品牌中国盛典是中国自主品牌的大检阅,是“品牌万里行”活动成果的集中展示。内容包括:回顾品牌万里行故事,公布“中国畅销品牌”名单,向获得“中国品牌金(银)奖”的企业颁奖,评选产生中国自主品牌年度杰出人物等。盛典期间,配合举办中国品牌国际发展论坛,力争把“品牌中国盛典”活动打造成为中国商务界的“奥斯卡”。此项活动由市场运行司、外贸司牵头组织实施。

  三、各地区负责落实的主要事项
  (一)品牌万里行活动主要参考项目。为指导各地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形成统一的风格,“品牌中国行”总体策划5个主要参考项目:
  1.设立自主品牌城市地标。“万里行”车队所到的城市举行隆重的仪式,将其知名的自主品牌作为城市的荣誉或象征,在城市广场的重要地方设置企业形象LOGO或雕塑,以及“品牌万里行”活动的LOGO,强化公众的品牌意识和观念。
  2.开展品牌城市广场自主品牌宣传日活动。在“品牌万里行”车队抵达期间,结合当地的重要经贸活动,组织融品牌知识、品牌文化、品牌游戏等内容为一体的大型互动性活动。借助公演车,适时播放自主品牌宣传片。
  3.组织“品牌万里行”车队城市巡游。将商务部近年评出的出口品牌、畅销品牌及各地重点扶持的自主品牌,以展示车、标牌等易于引起受众注意的形式,深入到大型社区、学校、企业及大型商业街区等进行巡游宣传。巡游终点站确定为当地重要商务活动的某个仪式或活动,也可是当地城市广场的自主品牌地标竣工仪式现场。“品牌万里行”车队是“品牌万里行”的直接表现形式和载体,借助巡游将各地自主品牌推广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4.举办“品牌对话”小型论坛。组织研究宏观经济、企业管理、品牌传播、国际贸易的专家、学者,会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以产业经济、地方经济为背景,以举行论坛、讲堂、咨询等活动形式,为企业把脉,为品牌诊断,为出口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咨询等,还可安排省长(市长)等领导在当地电台、电视台和主要报刊的重要栏目中畅谈培育和发展自主知名品牌的思路和措施。
  5.组织寻访中华老字号。组织采访团和当地媒体深入老字号企业,了解当地老字号的来历、现状和发展前景,举行中华老字号专题讨论会、为中华老字号挂牌等,研讨和纪念活动可请老字号的传人参加。
  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策划上述五项活动的形象设计,统一组织由媒体记者、品牌专家、经济学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品牌万里行志愿团,参与和报道所到地方的活动,并将与中央电视台协商,捆绑中央电视台《欢乐中国行》或《幸运52》等知名电视栏目,与地方电视台共同举办互动性节目。还将组织摄制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品牌中国之路》,全程拍摄传播各地“万里行”活动。
  (二)各地区负责落实的主要事项。国内“行”部分除以上五项主要参考活动内容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策划、开展自主品牌展览、展示等其他推介活动,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以正式文件上报2006年“品牌万里行”活动重点宣传的品牌名单及内容,推荐各地自主品牌标识及形象代言人亮相出征仪式,推荐和邀请所在地全国知名自主品牌企业家参加出征仪式。推荐品牌范围:商务部重点培育和支持的出口品牌、“三绿工程”畅销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以及各地政府扶持的重点品牌。具体数量及时间另行通知。
  2.制定报送自主品牌城市地标设立方案、“品牌万里行”车队巡游活动方案、品牌城市广场自主品牌宣传日活动方案、“品牌对话”小型论坛方案、寻访中华老字号活动方案和“品牌万里行”车队接待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本地区重大商务活动中的“黄金”地段或重要时间,设立“品牌万里行”自主品牌展示专区并宣讲“品牌万里行”活动。
  4.挖掘当地优秀自主品牌素材,推荐给“品牌万里行”采访团,协调组织深入采访和报道。
  5.制定切实可行的当地媒体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和协调当地媒体积极参与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适时邀请品牌专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政府主管领导为媒体组织自主品牌宣传培训班,让媒体详细了解品牌建设的现状,增进媒体记者对品牌的认识。
  6.组织专人配合“品牌万里行”功能车,做好品牌举报热线受理工作。
  7.配合做好“中国畅销品牌”和“中国品牌金(银)奖”及年度人物评价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8.配合做好品牌扶持政策、品牌保护政策制定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9.配合做好中国品牌国际发展论坛、中国品牌盛典等其他重要工作。

  四、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认真组织落实 “品牌万里行”活动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尽快将品牌万里行活动的总体方案向当地政府报告,将各地商务部门的品牌工作统一纳入到全国“品牌万里行”活动中,要逐项细化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与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万里行”车队交通、安全、生活保障等事宜,要主动与各条线牵头司局配合,筹备落实“万里行”有关活动方案。
  (二)“品牌万里行”各条线牵头司局,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与有关省市的协调和衔接,积极创新,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活动,制定和落实车队行进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考评和激励机制,对各有关司局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和落实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落实有力,活动成效显著的地方,商务部将在品牌扶持促进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出色的媒体、记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在2006年品牌中国盛典上,商务部将重点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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