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48号
沈阳市忠信物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圣康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业主和产权人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情况,并征求业主代表意见后,现将沈阳圣康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二、门市房、商业网点和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
三、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及站岗巡逻、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六、请按规定到皇姑区行政审批大厅物价窗口办理经营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