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0]231号
兰州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兰金运房(2000)5号文收悉。根据省物价委《甘甘肃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房地(1995)187号)文件规定,我们在现场查勘和核实价格构成的基础上,并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经研究,批复如下:
金运大厦商品房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商品房17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为2700元;写字楼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基准价格为3000元,写字楼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以批准的基准价格为基础自行确定。
对分割零售单套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可按批准的销售价格加减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的大小按整幢楼房楼层、朝向差价代数和趋近于零的原则由你公司自行确定。
自行确定的写字楼销售价格和住宅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报省物价局备案。
此批复为一次性价格,请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商品房销完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