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巴南区石龙镇后沟村划归石滩镇管辖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0 生效日期: 2002-11-2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2]193号
巴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石龙镇后沟村划归石滩镇管辖的请示》(巴南府文(2002)99号)悉,现批复如下:
  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行政管理,市政府同意将巴南区石龙镇后沟村划归石滩镇管辖。调整后,石龙镇幅员面积106.31平方公里,总人口31189人;石滩镇幅员面积52.09平方公里,总人口15768人。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