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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苏家屯南部热源厂供暖挂网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4 生效日期: 2003-07-04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16号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家屯南部热源厂制定挂网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改善苏家屯城区环境,实现集中供热,提高供热质量,你公司新建了南部热源厂及相应的配套供热设施。根据实际投资和成本情况,经研究决定,批复你公司所属南部热源厂供暖挂网费标准为7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此批复自2003年7月10日起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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