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2]277号
邕江大学:
报来《关于邕江大学新增专业学费的请示》(校报[2002]16号)收悉。鉴于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价费字[2002]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计算机教育、电子商务专业4300元
信息电子技术、实用英语、
室内装璜设计与施工管理专业4000元
物业管理、市场营销、水产养殖专业3500元
二、你校学费属社会力量办学收费,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接到本通知后,应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上证手续,凭证到税务部门领购税务发票,亮证凭票收费,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二00二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