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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一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4 生效日期: 2000-08-14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药管安[200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
  根据今年六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分期分批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00年11月举办第一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现状;明确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意义;掌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方法。

  二、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现状授课人:国内外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官员和专家。
  (二)学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条文授课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人员。
  (三)学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方法授课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
  (四)学习药品不良反应专业基础知识授课人:临床医药学专家。
  培训日期为五天。

  三、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本期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
  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选送1一2人参加培训。
  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培训,拟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另行组织。

  四、其它
  (一)有关培训资料费用由会议承担,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回执”(附后)并于9月30日前寄送或传给我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邮编:100810
  电话(传真):010一68315649,68313344一1009、1039
  (三)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二OOO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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