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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西北师范大学兰天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 2000-09-01
发布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甘价费[2000]191号
西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兰天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西师发(2000)146号)收悉。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精神,根据你校新建公寓宿舍投资和室内设施配套情况,经研究,核定你校公寓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100元(含取暖费)的标准收取。
  希望你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新建公寓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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