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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止中国银行以人民币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0-20 生效日期: 1998-10-20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中国银行:
  鉴于你行以人民币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目前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已无实际意义的意义,我局决定停止你行办理此项业务。请你行通知有关分行及代理行于1998年11月15日起停止以人民币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并请做好善后事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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