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办渔[2006]8号
为总结“十五”期间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我部定于2006年5月下旬在江苏省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渔业专业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期间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和认识现阶段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和部署“十一五”期间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水产品食用安全和扩大水产品出口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主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厅(局)领导和质量安全主管处、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总队负责同志;典型单位代表。
(二)邀请部内有关司局及部渔政指挥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参加。
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认真总结本省 (区、市)“十五”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成效、经验和问题,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及200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工作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请渔政指挥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分别就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病害防治和预测预报、苗种和渔用药物管理以及水产品无公害认证、药残监控等情况准备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同时报送电子稿件。
四、其他事项
(一)委托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方式:
农业部渔业局:
郭云峰:电话(010)64192927、64192995(兼传真)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夏 宇、张巨贵:电话(025)83581231(兼传真)
电子信箱:Jsyyc3581@sohu.com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代表名额
北京市水产办公室 3
天津市水产局 3
河北省水产局 2
山西省渔业局 1
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局 1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3
吉林省水利厅水产处 1
黑龙江省水产局 1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3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 3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4
江西省水产局 3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4
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 2
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 3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3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5(含基层典型单位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 3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3
重庆市农业局水产处 2
四川省水产局 2
贵州省水产局 1
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 1
陕西省渔业管理局 1
甘肃省渔业局 1
青海省水产局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 1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2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2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1
部内有关司局 自定
中国渔政指挥中心 自定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自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