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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4 生效日期: 2000-07-04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基厅[2000]10号

  为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领导,原国家教委于1992年成立了“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领导小组”,1996年曾做过一次调整,领导小组的成立对推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目前,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几年来,我国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从课程教材、师资建设、设备配备到教学教法、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适应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需要,更好地加强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领导,我部决定将“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湛(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连宁(基础教育司司长)
      张尧学(科学技术司司长)
  成 员:马 立(师范教育司司长)
      杨周复(财务司司长)
      李志军(人事司副司长)
      王建国(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刘占山(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王珠珠(电教办副主任)
      王晓芜(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郑增仪(基础教育司处长)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经费投入、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可依据本地具体情况调整或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领导。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报我部基础教育司。

200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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