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2]7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2002年立法计划》已经2002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起草论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计划。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2002年立法计划
200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深入贯彻实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重要事项,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从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开放的发展大局。完成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应坚持把握3个原则:
1.法制统一原则。立法所要规范的问题属于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从重庆市实际出发,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做法用立法的形式肯定下来,突出地方特色,巩固改革成果,具有必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与WTO规则相衔接原则。符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所立项目要体现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开放市场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
3.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原则。着重解决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及公共安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本年度立法计划项目30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政
府规章18件;立法预备项目3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政府规章23件:
一、计划项目30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政府规章18件)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
1.《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起草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2.《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起草部门: 市国土房管局)
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国土房管局)
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建委)
5.《价格认证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物价局)
6.《重庆市农业机械产品试验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农机局)
7.《重庆市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局)
8.《重庆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文化局)
9.《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交委)
10.《重庆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条例》(起草部门:民航重庆市管理局)
11.《重庆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卫生局)
12.《营运汽车治安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公安局、市交委)
(二)政府规章(18件):
1.《重庆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政委)
2.《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市政委)
3.《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建委)
4.《重庆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建委、市残联)
5.《重庆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起草部门:市规划局)
6.《重庆市产权交易办法》(起草部门:市经委)
7.《重庆市退耕还林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林业局)
8.《重庆市旅游投诉办法》(起草部门:市旅游局)
9.《重庆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旅游局)
10.《重庆市保安服务业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
11.《重庆市义务兵家属优待办法》(起草部门:市民政局)
12.《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局)
13.《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局)
14.《重庆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收益权质押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计委)
15.《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计委)
16.《重庆市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质监局)
17.《重庆市财政收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18.《重庆市人民防空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人防办)
二、预备调研项目3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政府规章23件)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
1.《重庆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起草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
2.《重庆市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建委)
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新起草)(起草部门:市环保局)
4.《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起草部门:市司法局)
5.《重庆市煤炭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市经委)
6.《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起草部门:市安监局)
7.《重庆市文物保护条例》(起草部门:市文化局)
8.《行政程序条例》(起草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9.《重庆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市政府法制办)
(二)政府规章(23件):
1.《重庆市土地规划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国土房管局)
2.《重庆市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档案局)
3.《重庆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起草部门:市规划局)
4.《重庆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政委)
5.《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建委)
6.《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园林局)
7.《重庆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气象局)
8.《重庆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9.《重庆市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起草部门:市民政局)
10.《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乡企局)
11.《重庆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水利局)
12.《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水利局)
13.《重庆市市级开发区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政府研究室)
14.《重庆市统计登记办法》(起草部门:市统计局)
15.《重庆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商委)
16.《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计委)
17.《重庆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起草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18.《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起草部门:市教委)
19.《重庆市生产力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科委)
20.《重庆市数字证书应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信息产业局)
21.《重庆市农药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局、市经委)
22.《重庆市通信管网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通信管理局)
23.《重庆市人民警察巡警执勤规定》(起草部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