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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沈大高速公路封路改造期间车辆疏导分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4 生效日期: 2003-02-24
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辽市政办发[20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统一安排,沈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将于2003年3月21日至2004年末进入全线封路施工阶段。届时,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车辆将分流到黑大线和沈营线(以下简称两条线路),预计两条路线上昼夜交通量将分别达到1.2万和1.8万台次,且增加车辆均为外埠及重型车辆。这种状况在给两条线路交通带来极大压力的同时,也将给我市交通带来极大压力。面对当前形势,为切实做好沈大高速公路封路改造期间的车辆疏导分流工作,确保两条线路的安全畅通,避免交通堵塞,控制交通事故,防止因交通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地确定疏导分流经由市郊、市内的道路。沈大高速公路封闭交通期间,车辆分流路线为:黑大线路线方向不变;沈营线不准穿越辽阳市区,南行路线为沈营线至新孤线、沈环线、南郊路、蔡庄;北行路线为沈营线至南郊路、沈环线、新孤线、沈营线。交警部门要对经由市区的路线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全面检查路况及指向标志设置情况;对黑大线上的刘二堡、高庄子、小张郎、朝光、下王家、新生、小小线、沈半线道口,沈营线上的首山、蔡庄、曙光、孤榆树、新城、东京陵、罗台、张台子、灯塔、大路、沈半线道口,有交通信号的要延长通行时间,市道口办对沈营线上的后营、庆阳、太子河大桥等3处铁路道口要设专人看守;发生交通肇事要及时处理,防止过境车辆对市内交通造成冲击和交通阻塞。
  二、加强道路的养护管理。对路面破损和设施遗失不全的要及时修补,井盖丢失的要在当日内补齐;对里程碑、警示桩、指示牌等倾倒歪斜、字迹不清、残缺不全的一律更新完善;对桥涵要加强管理维护和监控;停止审批分流路线上的一切上跨下穿工程,对高度不足5.5米的低压线要彻底解决。公路路政、运输管理、市政等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一切有碍交通的不良现象,保证出入车辆安全。
  三、加强公路沿线的综合治理。承担分流任务的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及交通、环卫、市政、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公路沿线的综合治理,尤其对黑大线的高庄子轧钢厂、邵二台、西马峰路段,沈营线的大河南、大路、罗大台、首山街内等重点路段,要突出抓好整治。要取缔骑路市场,禁止沿线市场在路边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商;禁止一切车辆在分流线路上乱停乱放,严禁沿路的饭店、商店门前随意停泊车辆、卸载物资;及时清除堆占、牌幌及其他有碍通行的障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管路、护路意识,教育群众不得随意穿越公路。冬季遇有大雪,要发动沿线群众全民上路,及时清除路面积雪。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交通部门要做好沿线公路收费站的管理,强化训练,提高收费质量和速度,做到文明收费、文明疏导。在高速公路封闭期间,全部开通收费口,组织人员疏导收费车辆,不准出现塞车现象。交警、运管、征稽、路政及其他各执法部门无极特殊情况,不得在分流路线上随意设点拦截盘查车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条线路上的“三乱”治理,严防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单位擅自上路乱设站、乱收费、乱罚款,对造成交通堵塞的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加强对高速公路分流疏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为做好沈大高速公路封闭期间的车辆分流疏导工作,市政府成立沈大高速公路分流疏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戴恩彪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孙钰才、市交通局副局长兼公路管理处处长高庆国担任,成员有市工商局局长王重光、市城建局局长巴在仁、市交警支队队长韩福江、市交通局副局长兼运输管理处处长李健、市征稽处处长胡锡泽、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李华春、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高明、市环卫处处长邹世凯、辽阳县副县长沈晓鹏、灯塔市副市长刘启波、白塔区副区长王福成、文圣区副区长马连臣、宏伟区副区长朱志甘、太子河区副区长李恩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处(电话:2122173),办公室主任由高庆国兼任。
  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交通疏导分流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好交通疏导分流预案,于2月底前报市疏导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疏导分流期间,哪里出现阻车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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