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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31 生效日期: 2001-03-31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按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将2002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项目仍实行限量申报,你单位(部门)本次可申报个项目。从2002年起,由科技信息专项资金支持的信息单位不安排专项资金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附件的规定和要求,择优选择申报项目并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材料不合格,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估程序。
  (二)为保证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网上申报需输入识别码:*******(随书面文件另发)。主管部门只有在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后,方可向申报单位授予该识别码。任何人不得向无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透露网上申报识别码。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仍采取网上传送电子数据和报送公文相结合的办法。网上申报和公文上报时间:2001年4月1日--5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保证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包括预算编制说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主要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表、资产负债表)
  (三)网上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具体操作请进入申报程序后仔细阅读有关说明)
  (四)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一式六份分别使用9号信封封装后报送。不论项目安排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网上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路径:
  1、进入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
  2、进入"申报专栏"
  3、进入"2002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申报注册程序:点击"注册申报帐号"进入申报注册程序,根据网页要求输入申报识别码、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项目名称并自行设置申报口令;看到"帐号已成功建立"后,表明申报注册成功,可以进入申报或查询打印程序。为便于今后查询修改和保证申报资料的安全,请务必保存好注册信息。
  (三)进入项目申报、查询程序:进入申报网页后,点击"项目申报、管理",进入项目申报及查询网页。根据网页提示输入项目信息,必须与申报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一致,然后点击"发送",经系统验证后,可以根据需要进入"项目申报编辑"或"项目查询打印"程序,进行申报、修改、查询、打印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公文申报材料请直接邮寄,任何单位不得来人报送或汇报情况。邮寄地址:邮编:100038,北京市3814信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收。
  2、申报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有问题请发电子邮件咨询。
  E-mail地址:tcs_cwc@mail.most.gov.c
  3、项目申报及评估期间不接受任何单位来人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探询有关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项目评审的进度和结果,可通过各自的申报口令,在网上查询。
  4、不得向评估机构以任何方式探询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工作造成影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单位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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