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财政部关于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税收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03 生效日期: 1998-07-03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政字[1998]169号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为支付我国航天工业发展,对你公司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生产试验设施技术改造专项工程(917工程)进口的先进仪器设施,按国务院国[1997]37号文件规定办理免税手续。对属于征税范围的仪器设备,附国务院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其余设备可先照章纳税,后凭纳税凭证和征税商品清单,由你公司按季上报,经我部审核后给予等额补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