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潼南县柏梓、古溪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5 生效日期: 2001-12-25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880号
潼南县物价局、财政局:
  你县“关于潼南县柏梓、古溪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潼价[2001]7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县柏梓、古溪中学校采取贷款和自筹的形式,投资144.5万元和103.5万元,新建学生公寓各1栋,该公寓建筑面积分别为3755平方米和2434平方米,共102套和103房间。该住宿楼已符合我市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条件。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1、柏梓中学:每套房间住8人、6人,每生使用面积3.1-5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话、电扇两把、日光灯2盏、水桶2个、晾衣绳、清洁用具1套,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洗脸盆、桌凳、放物柜、蚊帐绳、挂物钩、热水瓶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2、古溪中学:每套房间住6人、4人,每生使用面积3.1-4.75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话、电扇两把、日光灯2盏、晾衣绳,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洗脸盆、桌凳、放物柜、蚊帐绳、挂物钩、热水瓶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柏梓中学:高中8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10元;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30元。
  2、古溪中学:高中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20元;4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60元。
  3、初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50元。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学生住宿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学校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重庆市中小学专用收据》。收取的住宿费应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只能用于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不得挪作他用。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给予减免,减免总金额可控制在收费总金额的25%。
  五、本通知从200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