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1]736号
重庆职工医学院:
你院“关于申办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重职医[2001]77号)收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尽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的精神,经有关部门批准,你院拟举办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举办上述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收费标准
1、全科医生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468课。
2、社区护士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180课时。
3、管理干部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160学时课时。
4、教材资料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二、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你院接本复函后,应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
三、本复函从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