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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职工医学院举办全科医生培训班等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2 生效日期: 2001-11-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736号

重庆职工医学院:
  你院“关于申办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重职医[2001]77号)收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尽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的精神,经有关部门批准,你院拟举办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举办上述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收费标准
  1、全科医生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468课。
  2、社区护士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180课时。
  3、管理干部培训班学费:每人每课时2.00元。总课时160学时课时。
  4、教材资料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二、全科医生培训班、社区护士培训班、管理干部培训班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你院接本复函后,应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

  三、本复函从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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