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教育部内部接受捐赠资金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8 生效日期: 2006-01-18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教办厅〔2006〕2号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目前已完成了注册登记,并正式开展工作。为规范管理教育部内部接受捐赠资金事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1月31日之前,部机关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旧有捐赠资金要全部归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下,原操作方式和使用途径维持不变。
  二、自2006年2月1日起,社会各界向教育部的捐款一律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出面接受。对新增捐款的使用,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提出具体方案并报部领导同意后,视情况或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操作,或交由(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今后,除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外,部机关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不再直接受理社会各界的捐款业务。
2006年1月18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