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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经贸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换发批准证书和实施进出口企业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12-02 生效日期: 1997-12-02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委(厅、局),深圳市招商局:
  为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换发批准证书和实施进出口企业代码工作,根据《关于开展199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1997)外经贸资发第637号)、《关于启用新版批准证书的通知》((1997)外经贸资综函字第53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细则》((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的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换发批准证书和实施进出口企业代码是加强政府对外商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地外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二、上述三项工作相互关系密切,要做好衔接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是:未从技术监督部门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需先到技术监督部门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程序另行通知),填入联合年检报告书企业代码栏后9位空格,然后按注册地将地区代码(见附件一)填入前4位空格。填好企业代码及全部年检报告书内容后,按照年检的有关规定申报年检。送达各部门的年检报告书中的企业代码以及其它全部内容必须一致。外经贸部门年检合格并核对企业所填代码无误后,给企业换发批准证书,企业正式获得进出口企业代码。

  三、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包括外经贸部审批合同章程的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审批合同章程、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部门参加联合年检。企业按上述程序填报年检报告书,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年检合格后,向企业出具年检合格通知(格式见附件二),企业凭年检合格通知到外经贸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正式获得进出口企业代码。

  四、《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见附件三),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同《联合年检报告书》一并印发至各外商投资企业,现附上,请各级外经贸部门在联合年检工作中按指标要求对《联合年检报告书》认真审核。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5) 
 省 市      代码     省 市        代码
 北京市     1100   河南省        4100
 天津市     1200   湖北省        4200
 河北省     1300   武汉市        4201
 山西省     1400   湖南省        4300
 内蒙古自治区  1500   广东省        4400
 辽宁省     2100   广州市        4401
 沈阳市     2101   深圳市        4403
 大连市     2102   珠海市        4404
 吉林省     2200   汕头市        4405
 长春市     22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4500
 黑龙江省    2300   海南省        4600
 哈尔滨市    2301   四川省        5100
 上海市     3100   成都市        5101
 江苏省     3200   重庆市        5102
 南京市     3201   贵州省        5200
 浙江省     3300   云南省        5300
 宁波市     3302   西藏自治区      5400
 安徽省     3400   陕西省        6100
 福建省     3500   西安市        6101
 厦门市     3502   甘肃省        6200
 江西省     3600   青海省        6300
 山东省     37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6400
 青岛市     37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00 
  
附:联合年检审核合格通知(格式) 
 ×××××公司
   你公司业经我委(厅、局)联合年检审核合格。请持此
 通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换领批准证书。
            ×××××外经贸委(厅、局)
               ____年__月__日 
  
附:《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
  1.《联合年检报告书》的报告年度为1997年度,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为报告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表一)
  2.企业代码: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码)。“进出口企业代码”的编码原则是:前4位码为“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一);后9位码为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后两位之间的连接符“-”不需填入。
  3.投资者名称:投资中方或外方超过3方,可附表填报。
  4.国家(地区)代码:由录入机关填列。
  5.所属行业:填写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中的主要业务所属行业。
  6.行业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J4757-94)中小类4位码填写。其中保税区外商投资贸易公司填列在“6390”(其它未包括的批发业)中,投资性公司填列在“9990”(其它类未包括的行业)中,其它企业均应填写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4位行业代码。
  7.企业类别:除“投资公司”外,其余5种类型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8.从业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
  9.外籍人员人数:指在本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华侨、台、港、澳人员总数。
  10.批准日期:指企业在外经贸部门首次领取“批准证书”的日期。
  11.登记日期:指企业首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
  12.投产开业日期:生产性企业投入生产(包括试生产)日期,非生产性企业营业(包括试营业)日期。
  13.经营期限:填写“营业执照”规定的具体经营年限(如30年、50年等),不必填报经营起止时间;未规定经营期限的填写“长期”。
  14.投产开业情况:筹建、投产开业、停业三项只能选择一项。部分投产、部分在建的项目选“投产开业”。
  15.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及负责人、地址、注册另一栏,如有多个分支机构可附纸。
  出资及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表二)
  16.本表各数据项涉及填报金额的应精确到“百美元”或“百元人民币”,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金额四舍五入。例如:“880168”美元,表中以万美元为金额单位应填写为“88.02”。
  17.表二中分中、外方的指标,如企业有多个中方或多个外方的,填写合计数字。
  18.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指历年累计中方以现金和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产作价出资折合的金额。中方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应合并计算。
  19.欠缴出资原因:用简练文字表述。
  20.销售(营业)收入:企业损益表中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项目,包括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各种劳务或者服务收入等,均列入销售(营业)收入。
  21.营业收入:指企业服务性业务营业收入额。
  22.纳税总额:指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关税税则规定向税务机关和海关缴纳的各种税款的总和。
  23.关税:指企业已缴纳关税总和。
  24.利润总额:反映盈利企业实现的利润或企业本年发生的亏损,亏损用“-”表示。
  25.净利润:反映盈利企业实现的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
  26.资产总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的总和。
  27.负债总额:反映企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总和。
  28.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的债务。一般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公司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29.亏损及非正常生产原因:用简练文字表述。
  30.是否已报财务年报、季报:填写“已报年报、季报”或“未报年报、季报”。
  31.财务年报查出问题处理情况:填写“全部处理”、“部分处理”或“未处理”。
  32.承包经营年限:填写具体承包经营年限(如5年、10年等),不必填报承包经营起止时间。
  外汇情况表(表三)
  33.本表各数据项涉及填报金额的应精确到“百美元”,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金额四舍五入。例如:“880168”美元,表中以万美元为金额单位应填写为“88.02”。
  34.外汇帐户情况
  企业根据帐户的申报情况,按帐户的类别分别填报帐户个数和相同类别帐户余额的总额。
  35.外汇收支情况
  (1)出口应收汇金额:企业当年应收外汇金额,包括企业上年出口应在当年收汇金额加上当年出口应在当年收汇金额。
  (2)已核销金额:当年已在外汇局核销的出口收汇金额。
  (3)外汇收入总计:当年实际外汇收入,包括出口已核销金额加上其他实际收到的非贸易和资本项目收入。
  (4)进口付汇额:企业当年实付进口外汇金额。
  (5)外汇支出总计:企业当年实付进口外汇金额加上其他实际发生的非贸易、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36.借用外债情况
  (1)本期借用笔数:指当年借入并实际拨付使用的对外借款笔数。
  (2)期初外债余额:指上年末对外借款的余额。
  (3)期末外债余额:指当年末对外借款的余额。
  (4)逾期未还本息:指根据合同规定应于本期或本期之前偿还,但实际尚未偿还且未办理展期手续的外债本息。
  (5)本期借入外债金额:指当年新借外债的发生额。
  37.外汇财务情况
  本栏按权责发生制填报。
  38.外汇买卖情况
  “购汇”一栏,按照外汇的支付用途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结汇”一栏,按照外汇收入来源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
  39.利润及再投资情况
  本栏按权责发生制填报。
  40.本栏由投资性公司填写
  本栏由投资性公司填写,其中“划拨投资款金额”,是指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而划拨的外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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