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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0-02-03 生效日期: 2000-02-03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2000]第27号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00)文法执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和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00)文法执字第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在你公司的2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托华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000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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