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外商暨港澳台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0 生效日期: 2006-03-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5)8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3月21日起,对全市外商暨港澳台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06年3月21日至5月21日。
  二、由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成立洛阳市联合年检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负责全市参检各企业的年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市中心医院对面),办公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21日,联系电话:63917259。
  三、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联合年检,因此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审验企业报送的年检文件,不得随意增加审查内容,擅自提高或降低审查标准。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其他参检部门。
  四、参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年检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同时要加强年检信息的处理与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五、除联合年检外,各部门不得在本系统另行组织对企业的
  年检(不包括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工作)。
  六、联合年检报告书由市工商局统一发放。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