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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好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9-01 生效日期: 1989-09-01
发布部门: 邮电部
发布文号:

八月二十四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电话会议,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动员起来,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在国庆节前对书报刊和音像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清理。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全国邮电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我部自七月十七日发出紧急电报,部署对邮电部门零售的报纸、书刊进行自查以来,各地邮电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二十个省管理局的统计,已查出有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书刊十八万册,已封存待审查认定的书刊一百七十万册。根据中央、国务院电话会议的部署,为进一步抓好邮电部门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的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黄色书刊、音像制品的危害性和“扫黄”的必要性,对本地区邮电部门特别是本单位的整顿清理工作,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认真负责地抓好抓实。

  二、各省管局和部直属各单位要继续认真组织好自查,对所属报刊发行零售单位及所有的报刊门市部、报刊零售亭(点),出版和印刷单位,具有音像制品制作能力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清理。按照新闻出版署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属应当取缔的要立即收缴销毁;有些书刊一时不能确定是否属取缔范围的,应暂时封存,并主动将样书送请有关部门审定。整顿清理的重点是报刊零售环节,尤其对报刊零售公司,及其进货渠道要认真进行检查,并根据查出的线索,协助有关单位进一步追查有关出版、印制单位的责任。

  三、在积极搞好自查的同时,要主动配合并接受当地新闻出版、文化、工商等部门的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当地检查组的工作;不得对检查组弄虚作假;所有查封和暂时封存的书刊、音像制品,一律不得继续出售。凡发生上述情况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其领导的责任。

  四、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成立了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工作小组,我部一位部领导是工作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请各管理局主动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五、各省局和直属单位要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邮电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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