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 为适应当前各金融机构间、各地区间资金临时调剂的需要,总行决定,各信托投资公司从文到之日起,可办理正常的资金拆借业务。拆借期限应按规定执行,不得超过一个月。严格禁止各类金融机构利用拆借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特此通知。
一九八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