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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0 生效日期: 2005-10-2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5]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保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盛喜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程师
  顿纪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何 青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尹凤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张 敏 市总工会权益维护部部长
  田郑辉 市经济委员会交通管理处处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尹凤兰兼任办公室主任,过超翔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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