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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颁发高中生物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5-01-26 生效日期: 1985-01-26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85)教人社字001号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普通教育工作会议和我部(83)教中字01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的精神,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高中生物两种要求(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的教学纲要,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了有专家、中学生物教师和教研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讨论,经过修改,现在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学校选用。现将贯彻执行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干部、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大家正确认识高中生物实行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的必要性,这次调整高中生物的教学内容是大面积地、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质量的积极措施。

  二、学校采用哪种教学纲要,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基础和学校条件确定。一般地说,基本要求的教学内容,适用于二年制高中和三年制高中。较高要求的教学内容,由有条件的学校在保证学生学习基本要求前提下选用。这项工作一定要在各地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三、关于教材的供应和使用问题。基本要求的课本(称为乙种本)是新编本;较高要求的课本(称为甲种本)即现行通用的高中生物课本,内容基本不变。一九八五年秋季,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供应高中生物两种不同教学要求的课本。各地、各校与生物学专家也可以按教学纲要编写课本。

  四、高中生物实行两种教学要求,是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具体领导,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要组织学校干部、教师认真研究教学纲要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根据教学纲要的要求,配备好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实验教学。

附件:高中生物教学纲要(草案)。(附件从略——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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