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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含异麻黄碱的制剂可按新药报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3-20 生效日期: 1992-03-20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药政发(1992)第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
  1982年我部淘汰了含异麻黄碱的制剂,其主要原因是平喘作用不如麻黄碱。近几年国内、外报导麻黄碱有些新的疗效,因此,含异麻黄碱的制剂可按新药报批。
  异麻黄碱(又称伪麻黄碱),是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公约》附表1管制的品种,我部正在会同公安部、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另行下达。


  卫生部药政管理局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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