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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2 生效日期: 2005-03-22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将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12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对准确反映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把握未来我市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调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调和招聘工作,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三是要认真做好调查所需经费的落实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

  三、切实加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郑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调查的具体安排。各县(市)、区及抽中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要协调统计、财政、公安、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抽样调查工作。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的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调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暂住半年以上人口的统计数据;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出生、死亡人口的统计数据。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这次人口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杜绝瞒报、漏报和错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2005年郑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柳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德耀 市统计局局长
  王胜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长松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王志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忠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同亮 市民政局副局长
  温润琴 市人事局副局长
  郭金汉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同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杨双灿 市建委副主任
  封银曼 市卫生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向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由张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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