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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黄山风景名胜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 2006-12-29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函〔2006〕526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申请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请示》(环科函(2006)366号)收悉。
  根据《ISO14000国家示范区管理办法》和《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标准及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黄山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认为黄山风景名胜区符合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现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你局继续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工作,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推动黄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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