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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希望工程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1-20 生效日期: 1995-11-20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国家审计署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团委、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直机关团工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为了强化对地方各级希望工程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希望工程的信誉,保证和推动希望工程健康顺利地发展,审计署、共青团中央要求各地加强希望工程基金、资金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希望工程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审计机关要把依法对希望工程财务收支的审计作为支持和保护希望工程事业的积极措施,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及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把希望工程审计工作列为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根据需要也可聘请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希望工程审计
  各希望工程审计应围绕基金、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重点审计五个方面:
  (一)收入支出的基本情况。接受社会捐助资金额和捐赠物资价值、上级划拨的救助金额、基金增殖等各项收入,实施救助量及资金支出。

  (二)财务帐目、会计报表的真实、合规性。希望工程的财务帐表和凭证是否依据公认的会计原则和有关会计核算制度,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本级希望工程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各种捐赠物资是否折款入帐;有无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的问题。

  (三)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合理性。以希望工程名义进行的各项筹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希望工程捐款是否按照有关规则所确定的用途、范围、标准,做到专款专用;下(转)拨款项是否及时、全额到位;各项工作经费的开支是否合理;各种资金的使用有无不适当的支出项目和内容,以及截留、滞拨、挤占、挪用、转移和乱开滥支的现象。希望小学工程竣工后,当地应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作出专门审计。

  (四)基金增殖的合法、安全有效性。实现希望工程基金增殖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取合法、安全的途径和切实、可行、有效的方式;通过对各种旨在增殖的经纪活动的审核,进行安全分析和效益评价。

  (五)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规范严密性。基金管理是否遵循有关规则和要求;基金、资金管理制度和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办法、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健全、有效。
  
三、强化组织领导,把希望工程审计落到实处
  希望工程审计是一项原则性和政策性强、社会要求高的工作,各地审计机关、共青团组织以及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协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加强管理和监督,以达到维护希望工程健康发展的目的。

  (一)对省、地(市)、县三级的希望工程基金、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力争每年审计一次(也可由团委或基金会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对希望小学建设工程要及时进行审计。

  (二)各级审计机关要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严肃认真地开展希望工程审计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及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自觉接受审计,做好自查自纠,据实汇报情况,认真配合审计机关搞好希望工程审计工作。

  (三)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束后,应依法作出审计意见或决定;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及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应认真执行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或决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克服存在问题,改进管理;如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年一度的“希望工程社会监督日”,向社会公布希望工程审计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

  (五)为便于希望工程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及时掌握审计情况,研究采取完善管理的措施,各级审计机关对希望工程的审计结果除送达被审计的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外,应同时抄送同级团委、上一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和监察组织;各省(区、市)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在每年年底应对本地各级希望工程审计情况进行综合,报送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六)对希望工程进行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注意研究审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水平。
  明年1月20日是全国第四个“希望工程社会监督日”。各地今年已安排的希望工程审计要抓紧完成,以期在“监督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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