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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0 生效日期: 2004-08-20
发布部门: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仁府办发[2004]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仁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仁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规则
  ㈠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成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专项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食品(保健品)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委员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委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领导同志组成。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党组提出意见,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批准。
  ㈡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基本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协调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联合“打假”行动,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定期听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㈢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方法
  1、明确各委员部门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汇报,定期检查。
  2、对食品(保健品)安全重大事故,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委员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结束后立即报告委员会办公室,由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委员会主任及相关部门。
  3、交流经验,研讨问题,表彰先进,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4、编发简报,交流信息,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5、开展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具体工作由委员会所属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委员会的决定,授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具体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起草文件,印发简报,承办会议。承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考核、表彰奖励等事项的督办。
  二、工作制度
  ㈠会议制度
  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实行委员全体会议、协调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1、委员会全体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决定。
  会议内容: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研究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研究、安排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协调工作会议
  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情况提议召开,各委员参加。
  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日常协调工作和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3、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委员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参加,总结、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二)案件举报与查处制度
  1、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确定专人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2、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委员会举报中心,由委员会统一协调处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应急处理办法和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处理办法;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我市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4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及时向委员会报告,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向市政府和遵义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三)信息收集及发布制度
  1、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搜集、汇总、整理、联络及委员会信息刊物的编发;负责制定委员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信息工作的协调处理。
  2、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职能机构的股级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职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联络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后向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3、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本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的监管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和措施。
  4、委员会编发《仁怀市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刊登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作法和经验等。
  (四)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1、由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拟定年度考核方案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
  2、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年终进行。
  3、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意见报送委员会主任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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