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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30 生效日期: 2006-04-3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6]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国质检质(2006)6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电子监管网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工作。到2010年底,力争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主要目标是:(一)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千千万”工程,即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1000种重点产品入网,并逐步过渡到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全部入网;在1000个重点商场、市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乡村布设10000个电话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并逐步过渡到每个村庄都布设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二)实施“1811”食品、农资安全放心工程,即在18个市、县以经销食品、农资为主的100个商场、100个市场,布设电子荧屏和电话信息查询终端。
  2006年、2007年是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重点突破阶段,具体目标是:第一,省内生产的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产品,属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且达到入网条件的全部入网;第二,全省18个市、县城区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全省各乡镇和村庄布设10000台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从而使电子监管网在全省基本覆盖。
  二、组织领导
  (一)省政府成立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发展与改革、商务、建设、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旅游、供销、信息产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电子监管网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下设产品入网组、终端设置组、宣传联网组。产品入网组负责动员企业产品入网,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派员参加;终端设置组负责终端设置的选点布局,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派员参加;宣传联网组负责建立电子监管网的宣传工作,协调做好电子监管网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信息网络的联网工作,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公司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并派员参加3个专业组。负责入网企业的业务洽谈、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终端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
  (二)建立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和分析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实施情况,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各种问题,推动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2006年5月-2006年6月)。
  1.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加强新闻报道,大力进行宣传,使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了解电子监管网,支持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
  2. 根据质检总局制定的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本省产品特点,制定我省入网产品目录,开展企业产品入网动员工作。2006年至2007年产品入网的企业总数争取达到1000家。
  3.制定查询终端布设计划。全省18个市、县所在地选择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全省200个乡镇所在地和94个农垦系统农场、华侨农场场部各选择10个商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全省2713个行政村和4600个文明生态村各布设1个电话信息查询终端。各市、县根据全省电子监管网信息查询终端布点计划(见下表),制定本地区布点计划,选准布点场所。
  (二)启动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
  1.动员企业积极入网,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和其它适合入网产品的省内生产企业,争取入网数达到500家。重点选择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生产企业。
  2.按照电子监管网信息查询终端布点计划,完成18个市、县所在地300个重点商场信息查询终端布设工作的50%;乡镇所在地和农场场部完成1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行政村和文明生态村完成3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三)全面铺开阶段(2007年1月-2007年12月)。
  1.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和其它适合入网产品的省内生产企业入网数达到500家,使产品入网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
  2.完成18个市、县所在地剩余半数重点商场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乡镇所在地和农场场部完成1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行政村和文明生态村完成3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四)全面覆盖阶段(2008年-2010年)。
  1.建成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覆盖城市乡村的网络。全面完成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千千万”工程建设,同时,要从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尽快过渡到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信息查询终端设施在城市规模商业网点随处可见,农村布设到自然村,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悉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1811”食品、农资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对生产产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政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大创新;是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形象,提高我国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措施;是企业和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统一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从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加强领导,参照本方案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推进工作。
  1.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场、市场,合理规划终端布局,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
  (1)合理布局,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程度、商业网点的分布情况、农村查询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规划信息查询终端布局,确定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场所,并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城区以及重要乡镇,各地的重点商场和市场,集中力量组织进行信息查询终端布设工作,取得先期突破,然后全省铺开。
  (2)数据共享,延伸功效。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和机制,做好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信息向“金质”工程导入的接口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信息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企业、消费者的需要,逐步完善电子监管网信息服务功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优化配置资源,把电子监管网与产品质量监管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延伸电子监管网功效。
  2. 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1)积极动员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企业将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出口产品、食品类产品、农资类产品率先入网。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入网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2)出台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3)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检查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4)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要制定利用电子监管网受理投诉、举报的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三)加强宣传,营造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良好氛围。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针对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三个不同群体,分别设计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着重对电子监管网的重要作用、产品入网程序、信息查询方法等内容加以宣传介绍,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营造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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