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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在职研究生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0 生效日期: 2001-07-12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1]60号

中共党校函授学院西藏分院:
  你院《关于在职研究生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中函藏字[2001]14号)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参照毗邻省市有关收费标准,经研究,对你院开办的研究生班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报名费:每人60元;

  三、考前集中辅导费:每人60元,辅导时间为40天;

  四、教材费按教材定价加合理运费收取;

  五、收费单位必须到指定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此批复自二00一年七月十二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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