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1]60号
中共党校函授学院西藏分院:
你院《关于在职研究生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中函藏字[2001]14号)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参照毗邻省市有关收费标准,经研究,对你院开办的研究生班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报名费:每人60元;
三、考前集中辅导费:每人60元,辅导时间为40天;
四、教材费按教材定价加合理运费收取;
五、收费单位必须到指定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此批复自二00一年七月十二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