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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等师范学校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9-14 生效日期: 1995-09-14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
发布文号:

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中等师范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国家教委与中国科协决定在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下同)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
  “园丁科技教育行动”旨在向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树立科技意识,学会科学思维,培养他们的科技制作能力、发明创造能力和进行科技启蒙教育能力。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是中等师范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培养跨世纪的合格师资,提高未来教师的科技文化素质,建立一支优秀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教育亿万少年儿童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抵制愚昧迷信,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园丁科技教育行动”应贯穿并渗透于中等师范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必修课要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加强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教育,要切实上好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化教育基础和劳动技术课等;选修课要把科技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地方特点开设有关科技教育类课程;教育实践要增加指导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科技活动的内容,培养学生进行科技启蒙教育的能力;课外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科技教育内容,通过举办科技夏(冬)令营、科技知识竞赛以及创造发明和科技制作评展等形式,增强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协将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并将组织部分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编写有关介绍现代科学技术和指导小学教师开展科技活动的丛书,以配合“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科协、自然科学学会应高度重视“园丁科技教育行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和指导本地中等师范学校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的干部和中等师范学校的领导、师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思想,提高对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目的和意义的认识,积极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

  2.“园丁科技教育行动”是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科协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横向联系,帮助本地区中等师范学校建立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网络。特别要注意发挥科协系统的人才和网络优势,组织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到中等师范学校直接对学生进行科技教育。

  3.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加强科技教育活动的宣传和科技知识的传播,以扩大“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的影响,并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园丁科技教育行动”。

  4.要对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师进行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培训,提高进行科技教育的能力,发挥他们在实施“园丁科技教育行动”中的骨干作用。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商本地科协制定中等师范学校“园丁科技教育行动”1995~1997年度行动计划,并于今年11月10日前分别上报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和中国科协青少年工作部。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加重师生负担;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园丁科技教育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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