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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招考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3 生效日期: 2003-08-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国税发[2003]12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省人事厅同意,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招考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招录国家公务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从人事、监察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招录办公室,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承办有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将本市国税系统招考职位、招考条件、招录方法尽可能详细地纳入到当地人事部门统一对外发布的招考简章中。另一方面,要通过人才网、国税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吸引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参与。

  三、严格把关。此次招录,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市级国税部门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题中的税收业务部分的命题、对拟录用人员的考核和体检等工作。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周密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人事处)联系。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招考方案
  为了改善全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国税队伍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保障我省国税事业健康稳步地发展,根据国家公务员有关法规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批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届计划内专科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下同)招录国家公务员。
一、录用原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把好国税系统公务员队伍“入口”。
二、报考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税收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的2003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市国家税务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的2003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省人事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报名工作由各市国家税务局在人事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承办,以市为单位组织报名,按《2003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一览表》提供报考的职位和报考条件分别报考市或县级职位(县级局不再分具体职位)。报名结束后,各地将报名情况报当地人事部门的同时报省国家税务局。报名时间为8月28日-29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到拟报考单位所在市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另行公告)。报名时,填写《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当地标准执行。
  各市国家税务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到市国家税务局领取准考证。计划招考职位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单位,相应减少录用职位数。
  山东省国税系统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招考范围、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分别由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纳入统一制发的招考简章予以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各市人事部门分别组织阅卷,组织阅卷有困难的,可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评阅。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9月13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点与考场设置。考点设置在市人事局所在地。考务工作在市人事部门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室考试人员最多不超过25人,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
  3、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同时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税收知识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后者占30%左右。通用和税收知识两部分面试试题分别由市人事局和市国家税务局命题,双方统一评分标准,共同组织面试考评组。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考官由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局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县级局职位由报考县级局职位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选择,如放弃选择,则视同放弃录用,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选择职位时,对有违反《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必须回避。各市人事局和国家税务局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具体职位报名情况,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并同时报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五、考核录取
  (一)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级国家税务局在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规定,首先按计划录用人数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的全面考核。如被考核人员经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要按照《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1997]63号)规定进行体检。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由市国家税务局征求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统一由省国家税务局报省人事厅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公示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需改派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
六、录用计划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3年增人计划和工作需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的2003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国家公务员177人。具体录用职位及报考条件见《2003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一览表》。
  淄博市国税局计划录用国家公务员10人。其中市局2人,区县局8人。
  淄博市国税局联系电话:3582729,邮编:255047。
七、考试录用纪律
  (一)考试录用工作要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录用的公务员,上一级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二)参加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和回避制度。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调离岗位、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三)参加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考录工作,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考试纪律,细化考务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各级国家税务局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政策,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五)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要予以辞退。
  (六)各级国家税务局在录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依管理权限按规定处理。
  (七)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要最大限度的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录取结果等情况,以张榜公布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登陆山东国税网查阅《2003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一览表》。笔试、面试成绩和公示名单刊登在山东国税网。
  山东国税网:www.sd-n-tax.gov.cn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2064134
九、山东省国税系统招考国家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省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1号)规定执行。
              笔试工作有关要求
一、笔试考务工作在市人事部门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进行。
二、报名结束后,各市国家税务局须将以下材料报省局。
  报名软盘:用FOXPRO数据库
  A.准考证号  字符型  10位
  B.姓  名  字符型  8位
  C.性  别  字符型  2位
  D.出生年月  数字型
  E.民  族  字符型  8位
  F.学  历  字符型  8位
三、本次考试所需试题(含答题卡、草稿纸与考务情况记录单)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各市人事局负责试卷的传递和保管。
四、阅卷。本次考试的阅卷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分别组织。
        山东省国税系统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一、体检项目
  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外科、内科、妇科、同时兼做血常规、尿常规、梅毒血清。重点检查:1、胸透(必要时拍胸片检查);2、肝功、乙肝五项(HBSAg、HBSAb、HBEAg 、HBEAb、HBCAb五项全阴或HBSAb阳性和HBCAb阳性为合格)、丙肝抗体;3、B超检查(肝、胆、脾、肾),对个别体检人员因怀疑有其它疾病,可根据医生决定作必要的其它科目检查。
二、体检标准
  1、眼科
  双眼裸视均在4.8(0.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1.0)以上。无病理性眼球突出,无影响视力的白内障,无青光眼,无色盲,无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以内。
  2、耳鼻喉科(口腔科)
  面部无畸形;无反复发作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肿块及咽、喉疾病;无重度肥厚性鼻炎及影响功能的慢性鼻病、鼻息肉;双耳听力正常(每侧耳语不应低于4米)、无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无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无重度牙周炎,无口吃。
  3、外科
  男性身高1.60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体重40公斤以上,肢体无畸形无残疾;无经常发炎出血的环状痔、混合痔;无泌尿系统及其它外科疾病。无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白癜风、银屑病等;无性病、麻风病和周身性较严重皮肤病,无重度腋臭,无纹身。
  4、内科
  血压:收缩压在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贡柱)之间;舒张压在8.00-11.46千帕(60-90毫米贡柱)之间,心率每分钟56-100次之间;无心血管、脑血管疾病;无支气管扩张及哮喘;无严重胃病、肝病;无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甲亢;无严重贫血、风湿病、泌尿系统疾病;无严重的其他内科疾病;无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无精神疾病等。
  5、其它
  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厥症、神经官能症。无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无恶性肿瘤。
  各项常规检查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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