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评议部分垂直管理部门工作方案》,确定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两个垂直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部门
1.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2.哈尔滨市电业局 二、评议的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是2005年以来的下述工作情况:
1.执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3.兑现公开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4.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情况。
三、受理社会各界意见的时间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评价,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6月29日至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受理信访的时间和地点: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道里区友谊路307号),受理电话:84655975
来信来访者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200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