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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4 生效日期: 2002-01-14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由外经贸部、中国贸促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和辽宁省贸促会等单位承办的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制博会)将于2002年秋季在沈阳市举行。举办制博会,旨在进一步贯彻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办好制博会,对于促进我省的技术引进和机电产品出口,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原则同意《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招商招展和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我国首次举办的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办成高水平的大型国际经贸盛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14日
  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对外开放战略,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充分利用国家确定沈阳为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扩大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推动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促进我国现代制造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我国制造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快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将于200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这是继深圳“高交会”、北京“国际周”、陕西“农博会”、上海“工博会”之后,第五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的博览会。
  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制博会)由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协办,沈阳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分会、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和辽宁省科技厅承办。
  为做好制博会筹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现提出沈阳市与省有关部门联合承办制博会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展区设置
  制博会共设7个展区,包括:机械加工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和汽车工业装备展区;食品机械、包装机械和印刷机械展区;化工机械、橡塑机械、环保设备和电力工程设备展区;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展区;农业加工制造业展区;国际综合展区;辽沈精品展区。

  二、主要大型活动
  本届制博会的主要大型活动包括;开幕式及闭幕式;先进制造业论坛;进出口贸易洽谈会;加工贸易洽谈会;世界沈阳人大会专题论坛;专业展馆馆日活动。

  三、制博会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制博会的组织领导,设立制博会组委会和制博会筹委会。
  (一)制博会组委会
  (二)制博会筹委会
  在组委会领导下,筹委会负责制博会日常筹备工作。成员单位有:辽宁省贸促会、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外经贸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外办、辽宁省经协办、辽宁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沈阳海关、大连海关、辽宁省口岸办、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沈阳市外经贸局、沈阳市计委、沈阳市经贸委、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建委、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贸促会、沈阳市外办、沈阳市台办、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接待办、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东北民航管理局。
  制博会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崔文信 沈阳市委常务副书记
  孙祥剑 沈阳市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黄凯 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富卿 沈阳市政府巡视员
  副主任:李盈柱 辽宁省贸促会副会长
  宋 琦 沈阳市外经贸局局长
  筹备工作办公室先期设综合协调部、招展招商部、展览业务部和宣传报道部,负责日常筹备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省贸促会、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市外经贸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设在沈阳宾馆(409室、415室)
  (三)制博会顾问委员会。为确保制博会办出高水平、高档次,拟邀请国内外制造业专家、学术权威和制造业、展览业国际知名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制博会顾问委员会。

  四、筹备工作职责分工
  (一)省直部门职责分工
  1.省贸促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家外经贸部、国家贸促会就制博会相关工作保持日常联络和衔接;展览业务的综合协调,重点协调海关、商检,落实国外展品的运输、报关、清关、保税仓储,并配合海关做好国外展品监管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洽谈会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开展招商招展等工作。
  2.省外经贸厅:负责安排省内出国团组携带制博会招展任务赴重点国家和地区招商招展、对重点客户跟踪邀请,汇总全省机械设备进口项目资料,组织进出日贸易洽谈等工作。负责邀请500名国外客商参观制博会并进行经贸洽谈。省外经贸厅驻京办事处负责制博会在京招商招展的信息搜集和后勤服务工作。
  3.省经贸委:负责组织省内各市制造业精品参加制博会,确保300个展位;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辽宁省“十五”期间技术改造、设备引进清单;会同省贸促会负责加工贸易洽谈会的策划与组织实施,组织产权交易和开展招商招展等工作。
  4.省经协办:负责组织国内各省、市、区装备制造业精品参展,确保150个展位。
  5.省科技厅:负责与科技部的沟通联络;负责高科技项目的招商招展及项目洽谈工作等。
  6.省外办:负责邀请国外政要出席博览会,安排出访团组携带制博会招展任务进行招商招展等工作。
  7.省成套局:组织国内成套设备系统企业和境外企业参展,确保100个展位。负责成套项目采购单位参观、洽谈的组织工作。
  8.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沈阳国际会展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调整工作,以适应大型国际展会的要求。
  (二)沈阳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制博会筹备工作并负责工作进度的督查和推进;配合省政府做好国家领导人参会的邀请、接待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省政府部门做好邀请国家部委领导的工作;市领导会期活动安排的组织与协调;市政府领导参加制博会重要活动讲话材料的准备;制博会开幕式、招待酒会、闭幕式等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协调。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制博会的宣传推广工作,起草制博会宣传工作的方案,利用专栏、专刊、专版、专页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自国务院正式批准制博会工作方案起,每周都安排制博会宣传内容;负责制博会宣传光碟的设计制作;负责起草新闻发布会方案,并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新闻机构的联络;负责新闻记者采访的组织与安排。
  3.市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国外重点客户的邀请和对重点国家(地区)的招商招展工作,必保完成100家境外企业参展任务;负责进出口贸易洽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以来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以沈阳国际经贸信息网络为基础,设立制博会网站,开展网上招商和在线服务;会同省贸促会,负责与国家外经贸部、国家贸促会就制博会相关工作保持日常联络和衔接。
  4.市计委: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项目的收集汇编;市级重点项目材料的编制;项目洽谈情况统计及综合。
  5.市经贸委:搜集装备制造业各个门类的国际著名品牌、先进技术和知名公司的有关资料,分期分批报制博会筹备办公室;编写辽宁、沈阳装备制造业发展历史及现状的分析报告;负责沈阳市装备制造企业参展的组织工作。
  6.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设立制博会参展评审组并在制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通过沈阳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搜集国外装备制造业先进技术、设备资料(包括国家、公司、产品名称等),分期分批报制博会筹备办公室;负责筹备并组织好先进装备制造业论坛,负责机器人及自动化装备馆的展馆规划及招商招展工作,组织“五里河”杯机器人足球赛活动。
  7.市贸促会:配合省贸促会做好展览业务的综合协调,重点协调沈阳海关。沈阳市进出日商品检验检疫局,落实国外展品的运输、检验检疫、报关、清关、保税、仓储等工作;开展招商招展工作。
  8.市外办:与省外办协调招商招展出国团组发放制博会邀请函,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沈阳与世界各地友好城市关系渠道,开展招商招展工作;邀请、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制博会期间市领导会见外宾安排。
  9.市台办:负责对台招商招展工作。
  10.沈阳海关:负责国外展品的监管工作;负责与海关总署就有关事宜(减免关税、担保金等)进行沟通和协调。
  11.市建委:负责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2.市财政局:参与制博会工作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协调、财务管理监督等工作。
  13.市公安局:负责会期展场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大活动车辆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各活动场所属地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
  14.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宾馆、饮食服务业的卫生防疫监控工作;负责制博会期间重大活动现场的救护工作。
  15.市交通局:负责市内至展场交通车辆的组织和线路安排。
  16.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各旅行社策划旅行线路,组织参展商和国内外宾客参观旅游;负责对市内各宾馆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管理。
  17.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制博会专场演出。
  省直、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在每月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制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报告。

  五、招展工作方案
  制博会的招展工作贯彻政府推动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动员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开展招展工作,以确保制博会办出规模、办出档次、办出水平。承担招商招展工作任务的有制博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国内外展览公司以及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公司和个人。制博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热情欢迎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的朋友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承办展区或承包一定数量展位招展任务等方式,为办好制博会做贡献。
  (一)招展工作任务分配
  本届制博会拟设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其中境外展位不少于500个。由省经贸委负责组织的辽宁省制造业精品展位300个,其中:沈阳市100个;大连市50个;鞍山、抚顺、本溪市各20个;丹东、营口、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市各10个。
  其他招展任务由省、市各部门及招展代理公司共同承担,招展指标由筹委会另行下达。
  (二)招展工作的原则和运作方式
  1.为确保参展展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制博会将对参展商及展品的参展申请进行资格审定和确认。此项工作由制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
  2.各部门(单位)和展览代理公司应严格执行制博会规定的展位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下调。在需要对国内展位下调展位收费标准时,可以返还参展公司部分展位费的形式处理,其幅度不得超过10%。
  3.各招展单位要与筹备工作办公室签订招展代理协议书,明确招展任务、责任与义务以及工作经费等事项。
  招商招展工作是制博会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招商招展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即重点国家、重点公司、重点产品,确保参展商和展品的水平和档次。
  在国际招展招商方面:
  1.充分利用国外中介机构招展。选择北美、欧洲、东北亚、俄罗斯等国的中介机构为制博会招展招商、邀请客户;
  2.通过国际加工制造业行业协会、学术组织、研究机构、行业商会等邀请客户;
  3.重点做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及商务机构的宣传和邀请工作;
  4.充分利用省、市同世界各地的友好关系开展邀请工作;
  5.利用省、市的老朋友、政协委员、政府顾问、荣誉市民、港澳知名人士邀请客户;
  6.充分利用世界500强在辽宁投资企业邀请客户;
  7.通过制博会网站开展在线服务,发送电子邀请函,提供交互式信息咨询服务;
  8.筹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韩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推介会。
  在国内招展招商方面:
  1.利用全国行业协会、商会邀请各省市公司、厂商参展;
  2.邀请国内行业科研院所来沈参展;
  3.通过国家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中国贸促会组织精品厂家参展;
  4.委托国内有关展览公司代理招展招商;
  5.邀请全国重点制造业企业参加制博会;
  6.由筹备办公室统一安排,请省、市领导带队,携带省长的亲笔邀请信,邀请兄弟省市主要领导出席博览会并组织各省市制造业精品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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