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3 生效日期: 2003-06-03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3]119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制定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的复函》(鲁卫申字 2003 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定我省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为每400元/200ml。
  以上价格为全省各级血液中心(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RH(-)全血价格。全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服务费仍按省物价局、卫生厅鲁价费发(2000)116号文规定即每份不超过10元的标准执行。
  此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