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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6 生效日期: 2006-03-0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

各市、行署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报名
  (一)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 10月15日进行。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hljrstbb.gov.cn。报名时间:2006年3月13日-3月24日。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有关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由单位统一或个人到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3月15日-2006年3月28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请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区设置
  由于参考人员较少,决定只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并于2006年4月15 日前将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用书及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及培训工作均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考生可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带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每个考生收费77元(含向国家上缴22元/人)。各考区按每个考生留15元,其余部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名结束后,应将有关考试费用及时上缴。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2221977958092001

  六、考试信息的查询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电信160信息台可查询成绩及有关考试讯息;
  2、网站:WWW.RSKS.GOV.CN,电话:82335550、82344319、82344329、82342462、82342443、82321047 可查询考试讯息。
  3、考试信息热线电话:16899111、010-16899111;互联网:www.stats.gov.cn,(中国统计信息网)。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 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42462、82342443。
  各地对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考务日程安排(附件2)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

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6年统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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