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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向马来西亚派遣劳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4-04 生效日期: 1995-04-04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吉林省对外经济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
  目前,马来西亚政府对我向其派遣半技术和非技术劳务严格限制。但自去年4月份以来,马来西亚环球职业介绍公司和嘉华集团(马)有限公司利用马企业对劳务需求的旺盛和我部分公司急于开拓马劳务市场的迫切心情,以开展劳务合作为名进行欺诈,骗取钱财。我个别公司不顾马政府的严格限制,无视我驻马使馆经商处的意见,不做认真考察,盲目听信马商人谎言,非法向马派遣劳务。我赴马劳务人员由于无法获得《工作准证》,被马警方扣留,处境艰难。上述情况既对我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我有关公司的国际信誉,也给当事人造成精神负担和经济损失。
  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已分别做出重要指示。我部和外交部曾于今年1月就此联合发出通报,坚决禁止向马非法输送劳务。
  为具体落实上述通报精神,保证中马劳务合作健康、有序的发展,防止此类不良现象再次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一、 请立即停止擅自审批所有中马劳务合作项目。
  二、 如有经马政府批准的劳务合作项目,请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含马政府批件副本)严格审核后,报我部审批。
  三、 今后对擅自审批中马劳务合作项目的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对擅自向马派遣劳务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速将本通知转发给你部门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公司,一体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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