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连保税区、大连出口加工区作为具有“境内关外”特征的经济区域,为了迎接加入WTO新形势,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特制定如下服务企业、优化软环境新措施: 1、设立退费窗口,只要企业认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可持收费收据到区综合管理局申诉,经综合管理局核定属不合理收费,即可到退费窗口办理退费。
2、凡是2001年春季取暖期后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购地建厂或购买由管委会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兴建标准厂房的生产加工、仓储企业其取暖费可享受第一个取暖期减收50%,第二个取暖期减收25%的优惠。
3、设立企业发展基金,协助进区的生产加工企业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对依法经营,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实施部分银行贷款贴息的鼓励办法。
4、对在出口加工区设立的从事生产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有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或公众伤害的行业),工商注册时可免予前置审批。
5、对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购地建厂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时可凭购地合同办理地址注册,无需暂时再租用其它办公场所。
6、对申请进入大连国际车城经营汽车的企业,只要具备经营汽车条件,名称中可加冠“汽车”字样。
7、取消招工(聘)服务费、求职登记费、合同签证费、办理用工手续费等事业性管理服务收费。
8、企业可直接招用大连市辖区劳动力,取消事先审批;企业可依法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是否鉴证,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9、企业工资计划不受所有制限制,可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及工资分配方式,年度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
10、外资企业年终审计报告作为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年终检查企业工作的重要依据,不重复审计、检查;内资企业不再进行年终审计。
11、强化通关服务、减化通关手续,采取港区一体化通关模式,实施海关与企业的EDI联网,缩短通关时间,对因特殊情况急需通关的企业实行预约通关制度和加班工作制。
12、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签证”,凡需下班后或节假日检验检疫的货物,只要货主提前预约,实行“全天候”、“无假日”服务。
13、加强对新建生产加工企业的协调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开工;对已投产企业进行跟踪服务,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
14、免费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企业清运办公及生活垃圾。
15、设立管委会主任服务热线:7302951,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由管委会主任协调解决。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大连保税区改善投资软环境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大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