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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报送《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3 生效日期: 2001-03-23
发布部门: 沈阳市“三清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2月28日开始的全市建设项目“三清一查”工作总体情况进展顺利,但仍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省驻沈机关、军队及自建单位没按要求上报《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三清一查”情况调查表》。现就有关报送报表事宜通知如下:   一、仍未上报调查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省驻沈机关及军队的建设项目单位、自建单位,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日内,速将《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三清一查”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给项目所在的区建委即区“三清一查”工作办公室。
  二、近日,市“三清一查”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三清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逾期不报表的开发企业和项目单位进行专项查处,其责任和后果自负。
  各区“三清一查”工作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是:和平区地址: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9号,电话:23867280;沈河区地址:沈河区南顺城路88号,电话:24853342;铁西区地址:铁西区南七东路10号,电话:25859109;皇姑区地址:皇姑区黑龙江街87号,电话:86264129;大东区地址:大东区小河沿路54号,电话:24318949;东陵区地址:东陵区文富路15号404房间,电话:24824043;于洪区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0号,电话:25833538。
  市“三清一查”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22565142。
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三清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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