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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市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0 生效日期: 2003-03-20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潍政发[2003]16号
奎文、潍城、寒亭、坊子区人民政府,高新、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潍有关单位,各被拆迁单位:
  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招商引资、经营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市区要建设十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树立两个观念,坚持三高原则,实现两变目标”的要求,紧紧围绕经营城市、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总体战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超前规划、精心设计、分级负责、多元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认真解决市民关心、要求迫切的热点问题,努力建成一批精品工程,着力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带动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十项重点工程
  1、综合整治高速公路出入口。对13号高速公路出入口组织进行规划范围内的破旧房屋拆迁,安顺路、长松路(至胜利西街)沿路两侧亮化绿化,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
  对14号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北海路的通亭街段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道路两侧进行大规模、高标准绿化;环岛周围增加灯饰,形成以环岛灯塔为中心的灯光射线网;对四角绿地进行背景绿化。
  对15号高速公路出入口周围进行高标准的绿化建设,组织进行309国道(路口至北海路)的美化绿化亮化,安装健康东街(北海路至潍州路)路灯。
  2、高标准整治北海路。对北海路玄武街一健康街段,进行高标准、高档次的路面改造和绿化、亮化建设及人行道铺装,建成代表我市城市建设水平的景观大道。
  3、潍坊人民广场续建工程。北区基本建成并开放,南区完成征地和拆迁。
  4、整治白浪河。对白浪河北宫桥至高速公路段进行河岸、河道整治,大面积绿化,改善河道景观。
  5、建设一中新校。总用地面积6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包括高中教学区60个班,九年一贯制教学区48个班,可容纳学生5520人。
  6、新建宝通街(新华路一东外环,含两座桥梁)。全长615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7、新建樱前街(文化路一潍县中路,含一座桥梁)。全长38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8、新建东明路(胜利东街一宝通街)。全长28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9、建设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加快城区公厕及垃圾转运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系统。
  10、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八块绿地,包括沁水园绿地(白浪河健康桥东南角)、潍州路绿地(潍州路与健康东街交叉口西北角)、潍柴绿地(民生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南角)、樱园绿地(文化路南头)、胜华绿地(新华路与胜利东街交叉口四角)、人民公园改造、翔天园绿地(健康东街虞河桥头西北角)、鹿园绿地(虞河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西南角)。在城区新栽植二万棵以雪松为主的大树,对原有绿地进行以增加绿量、提高档次为内容的改造。
  三、有关政策
  1、拆迁安置政策。
  (1)凡国家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产权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对合法建筑,区别不同情况按每平方米600元以下给予补偿。
  (2)被拆迁的城市私有房屋由潍城区、奎文区政府及高新、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规定组织实施,补偿资金从项目费用中列支。
  原由市属以上单位管理、现已属职工私有房屋的拆迁,由市建设局按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规定组织实施。
  (3)凡房管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房,一律由房管部门收回并负责拆除。
  (4)凡拆除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鲁价费发[1999]314号文件《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的规定,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按实际拆迁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开发区和农业开发区,由其负责组织拆迁及补偿。
  (5)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确认后,无偿自行拆除,不予补偿安置。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2、绿化政策。各单位和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绿化标准于6月30前完成达标。达不到绿化标准的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的责任单位(开发商),按规定缴纳易地绿化费,由市园林部门统一进行易地绿化。市直各单位和上属驻潍各企事业单位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要按规定缴纳绿化代植费。
  3、管线迁移政策。给水、路灯、煤气、热力等地下管线需要迁移的,由所属单位自行迁移,费用自理。电信、有线电视等弱电地上线杆和地下管线需要迁移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一条路由入地。综合管网的建设经营权由市建设局组织招标或拍卖。电力管线与道路建设、综合整治同步进行;建设部门负责管道预埋,市电业局负责电缆敷设。

  四、建设要求与配套措施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要本着创名牌、建精品、夺金奖的要求,高水平、高档次地进行道路、绿化、亮化等方面的规划设计。道路设计要加厚面层结构,提高道路强度,延长使用期限。亮化设计注重艺术性、观赏性,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照明强度。绿化要乔灌花草相结合,以雪松等四季常绿大规格乔木树种为主,注意引种大树,当年形成景观。绿化造型要注重花色搭配、曲直相间、高中低错落,充分运用造园手法,构建丰富多采、姿态各异的植物造型,提高文化品味,体现风筝都特色。要注重绿化与亮化、雕塑、小品相结合,增强绿化的艺术效果。北海路及3个路口美化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要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持高标准建设。要牢固树立超越意识、精品意识,不干则已,干就成为精品。要注重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所有城市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在工程合同中要明确拨款进度,工程开工后严格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二级以上专业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施工能力(绿化项目必须具备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所有城市建设项目都要由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在全市范围内招标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工程建成后,要按规定组织综合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市市政管理局及有关单位管理。
  三是科学组织,加强协调,加快工程进度。要牢固树立工期就是金钱、就是效益的观念,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要本着快下手、早安排、争主动的原则,抓紧进行工程设计、拆迁、招标和工程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优先考虑安排拆迁、土方整治、苗木招标号定等事宜。要按照倒排工期的方法,详细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各项建设工程的施工次序,加强工程协调调度,争取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对处于市区繁华地段、交通干道的工程,要集中力量,昼夜连续施工,尽量缩短工期,把工程建设对社会、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范严格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四是理顺体制,分级负责,搞好配合。要理顺建设管理体制,今年所有城市新建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原由市政管理局管理、实施又需改造、续建的项目继续由其组织实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市与区之间、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搞好各自承担的筹资、建设、拆迁等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要把拆迁作为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来对待。奎文区、潍城区政府及高新区、农业区管委会是各区拆迁的责任单位,区长(管委会主任)要亲自负责亲自抓,并要落实分管领导,选择得力干部,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按期完成拆迁,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要积极争取资金,完成承担的工程任务。有配合任务的市直部门和各区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提供方便,服从调度,共同搞好工程建设。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搞好地下管线的迁移与新建。市电业局、电信局、有线电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网建设。所有地下敷设的管线,必须与工程同步建设,不得影响工期。施工单位要及时制作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市财政局要保证按工程合同规定及时拨款,工程完工后提出决算审查报告。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市区城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部工程拆迁与建设的统一调度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要实行项目负责制,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ΟΟ三年三月二十日 潍坊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新起 (市长)
  副组长:黄潍连 (副市长)
      刘 伟 (副市长)
  成 员:李晓明 (市长助理)
      张庆吉 (市建设局局长)
      安德仁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世臣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夏芳晨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 生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闫云田 (市交通局局长)
      张树琛 (市公路局局长)
      张 军 (市监察局局长)
      张立华 (市房管局局长)
      曹学芹 (市环保局局长)
      崔爱信 (市城建公用事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玉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传恒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立章 (潍坊农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侯方恒 (奎文区区长)
      孙万奎 (潍城区区长)
      王义正 (坊子区区长)
      张小梅 (寒亭区区长)
      苏胜新 (潍坊电业局局长)
      李卫青 (济青高速公路潍坊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在市建设局设办公室,李晓明任办公室主任,张庆吉、崔学选、刘延民、夏芳晨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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