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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部分重点文物景点网络光盘门票系统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0 生效日期: 2001-04-01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1]18号
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
  你地行署《关于调整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门票价格的函》(日署函[2001]14号)文悉。为更好地宣传我区文物古迹,充分利用文物自身价值,吸引更多的旅游参观者,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商,你地区将在各重点文物景点建立电子多媒体网络光盘门票系统,经研究,同意实行网络门票价格制。现批复如下:   一、网络光盘门票价格门票每张分别为:扎什伦布寺40元(门票为30元,网络光盘成本价为10元);萨迦寺40元(门票为30元,网络光盘成本价为10元);夏鲁寺35元(门票为25元,网络光盘成本价为10元);白居寺25元(门票为15元,网络光盘成本价为10元)。
  二、收费单位实施网络门票价格时,必须向国内外游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此批复自二00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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