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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部分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5 生效日期: 2001-03-01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1]7号

自治区人事厅:
  你厅《关于对部分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藏人字[2000]89号)文悉。为了保证我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计物价[1993]473号)文件精神,你厅负责组织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同意专业资格考试收取适当的考务费,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注册税务师报名考务费为每人250元;国际商务师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价格鉴证师报名考务费为每人250元;经济考试中级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25元,初级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5元;消防设施报名考务费为每人90元。(此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全科目)。
  (二)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仍按自治区物价局(藏价费[1998]0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上述所收费用均含考试试卷费、印刷费、评卷费、支付场地租用费、监考人员劳务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能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同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此复从二00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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