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府工程字第0930154665号
一嘉义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解决本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工程预算书编制所产生之疏漏及提供专业性技术之咨询与建议,设工程技术及预算书审查咨询小组(以下简称本小组),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小组设于本府工务局公共工程课,置委员七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由本府主任秘书兼任。其余委员由县长就本府具有工程技师资格者或及具有相关工程采购专门知识之人员遴聘(派)之。
三本小组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为主席。小组之会议应有委员三人(不含主席)以上出席,始得开会,开会时并得邀请有关机关(单位)、主办机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列席陈述意见。
四本小组置执行秘书一人,由主任委员指派,承主任委员之命,处理日常业务。所需工作人员,就工务局成员派兼之,并得视其业务分组办理。
五本小组任务如下;
(一)公告金额(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工程及其它经机关首长或其授权人员认有必要之工程预算书之审查咨询。
(二)提供本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工程技术之咨询。
(三)工程经三次以上招标无法完成发包者之协调及建议。
(四)提供重大工程涉及技术专业须立即解决者之咨询及建议。
(五)重大工程变更设计预算书之审查及公共工程争议及处理协调。
(六)重大工程施工期间之检讨修正咨询。
(七)其它交办事项。
六本小组对外行文,得以本府名义行之。
七本小组委员为无给职。但邀请非本府及所属机关学校人员出席者得依规定支领出席费。
八本小组业务推行所需经费由各经办单位相关科目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