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榕政综[2006]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政策,现将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06年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成本价分别调整为1220元/平方米和1640元/平方米。
二、2006年出售多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550米;二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6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400元/平方米。
出售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85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5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700元/平方米。
三、2006年出售公有住房的其它政策,仍按《福建省省城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榕政综[1996]5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