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市场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9 生效日期: 2006-06-09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榕政综[2006]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政策,现将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06年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成本价分别调整为1220元/平方米和1640元/平方米。
  二、2006年出售多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550米;二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6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400元/平方米。
  出售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85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5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700元/平方米。
  三、2006年出售公有住房的其它政策,仍按《福建省省城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榕政综[1996]5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六年六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