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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欣歆园”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7 生效日期: 2003-01-17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房[2003]6号
  贵阳官房承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及测算,暂定“欣歆园”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   1、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2、高层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98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3年1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明码标价手续,并于2003年12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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