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红火蚁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5]1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
  近日来,广东省吴川市等地发现一种新传入的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这种生物主要危害农作物根、茎、叶、果实等,当受到干扰时还会蜇刺人畜,是一种危害性很强的植物检疫性虫害。我省与吴川市相距仅300多公里,且进岛货物基本从广东省陆地港口转运,是最易传播的地区之一,已被农业部确定为三级疫情地区。为了有效预防红火蚁的传入,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防红火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农业、林业、质检、卫生、环保、交通、科技、财政、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要组织红火蚁防疫专业队伍,立即开展红火蚁防疫工作,全力阻击红火蚁疫情传入。
  二、对从省外调入的带土年桔等花卉、盆景进行全面防疫处理。在处理中,可使用以下药剂:阿维菌素、氯氰菊酯、联苯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等;采用喷雾、浸液或浇灌等方法处理。已售出的花卉、盆景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购买者,要求其自行喷药、灌药处理或请当地农业植物检疫部门帮助处理。
  三、各市、县要根据防疫工作的需要,确保红火蚁防疫药剂、器械及其他物资和防疫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四、要利用适当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红火蚁防范知识、防控措施等。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由省红火蚁指挥部统一口径。
  五、各市、县要建立健全防疫工作报告制度,在全国疫情未解除前,每日将红火蚁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及时报告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二○○五年二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