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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民动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5 生效日期: 2005-11-25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党办[2005]9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关于全民动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1月25日
关于全民动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11月11日以来,乌鲁木齐县、天山区、达坂城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疫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使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疫情蔓延,根据全国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加大冬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力度,为彻底战胜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5年11月29日(星期二)。
  三、参加义务劳动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干部职工;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干部职工;
  (三)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师生;
  (四)市区街道两侧单位及商业店面工作人员。
  (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所辖人员。
  四、工作重点及范围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禽类养殖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疫情易发区。要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对禽、畜类粪便进行及时清理、消毒,严格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规程对因各种疾病致死的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村民居住区,要认真清理居民住宅区和街巷的垃圾、杂物、污水,疏通河道沟渠,清运垃圾残土。
  (二)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社区、住宅小区及居民家庭内的环境卫生,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好“除四害”活动,集中清理老鼠、蟑螂栖息地,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严禁在城区饲养家禽、家畜,加强对鸽子饲养户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家禽屠宰场的卫生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办公场所和居民楼院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本单位管理的楼体、房前屋后、地下室、公共地带及公用设施、绿化带内的垃圾、白色污染及堆积物。彻底清理室内卫生,做到各种物品摆放有序,无积尘、蛛网、杂物、污物、异味,门窗、玻璃、卫生设备干净明亮,不留死角。室外要做到环境整洁,定时清扫保洁,道路平整、通畅、硬化,无积水,无散落垃圾和废弃物,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四)各大中小型宾馆、饭店、各类经营店铺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门前、前厅、后堂和库房。必须做到店内外、各类操作间干净整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各项卫生硬件设施齐备,消毒设备完好,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库房食品分架存放,离地、离墙,无鼠、蟑孳生地。
  (五)各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食品、饮用水、农贸市场等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做到按时收市,及时清运垃圾并加强保洁,阻止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营造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职责分工
  (一)市市政市容局、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义务劳动日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开展此次活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义务劳动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动员驻区各单位、居民开展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做到单位庭院、商业门面、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对一些垃圾堆积较为严重的地段,由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协调车辆协助清运。同时,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灭鼠、灭蟑、灭蝇工作,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的执法监督和督促检查工作,对不重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义务劳动日开展不及时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市水务局负责市区河道内及沿岸垃圾的清理,加强对自来水水厂和水源地的保护,依法对在水源保护区内放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各级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餐饮、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环境卫生的治理,尤其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整治。
  (六)各早、夜市管理部门要依照《乌鲁木齐早夜市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早、夜市进行管理,做到按时收市,及时清运垃圾,及时阻止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七)市贸发局要加大对全市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交易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八)市教育局负责向中小学校师生宣传有关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预防流行性感冒的科学知识,并组织开展学校内外环境卫生治理,参加驻区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义务劳动。
  (九)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义务劳动日的组织、协调和任务划分工作,并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各族青年团员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十)民航、铁路、客运等部门要对机场、车站的室内外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乘客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传播途径、典型症状和预防方法。
  (十一)自治区、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中央驻乌各单位及全市各单位在搞好本单位义务劳动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加所在辖区组织的义务劳动日活动。
  (十二)市属各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对本次义务劳动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搞好爱国卫生运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积极配合农业部门,结合冬季爱国卫生除害灭病活动,立即对本地区开展以防控禽流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出具体安排,在全市迅速形成全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禽流感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各级领导要亲自参与基层活动,起好带头作用。
  (二)要做好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积极宣传禽流感的传播途径、典型症状和预防方法,号召广大市民做到勤洗手,居室环境清洁,并定期消毒,提高爱护环境卫生意识,学习卫生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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