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调整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8-17 生效日期: 1990-09-01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发布文号:

各分局:
  我局现行的海洋调查船艰苦津贴标准是一九八一年经原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这几年虽然进行了一些小的调整,但因物价上涨等原因,船员艰苦津贴的实际水平有所降低。为了适当弥补船员艰苦津贴水平,调动船员出海工作的积极性,经局研究确定,将现行的船员近、中海艰苦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幅度是在(81)国海劳字第599号文件规定的近、中海调查船艰苦津贴标准的基出上增加一元。现行的船员在港内工作和远洋工作津贴标准不改变。调整后的船员近、中海艰苦津贴标准见附件。
   随船出海作业的其他人员,享受同等津贴。
   海洋调查船艰苦津贴的支付办法,仍按国海劳(85)1009号文件规定执行。
   调整后的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近、中海船员艰苦津贴标准表。
━━━━━━━━┯━━━━━━━━┯━━━━━━━━━━━━━━━
     地    区   │    种    类    │     津贴标准(元/日人)
────────┼────────┼───────────────
    宁波、青岛  │   在港内工作   │    0.70(原0.70)
                ├────────┼───────────────
    上海、厦门  │  近、中海调查  │    2.40(原1.40)
────────┼────────┼───────────────
                │   在港内工作   │    0.80(原0.80)
      广州      ├────────┼───────────────
                │  近、中海调查  │    2.50(原1.50)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